九三唐山市委: 政协唐山市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024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我市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充分融入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始终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和服务的宗旨,享受公共服务是残疾人应有的权利。 关于“增加残疾人驾校数量”的建议,目前,我市57.1万多残疾人中,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参加驾驶人考试。报考驾驶人考试,身体条件须达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残联发《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要求。工作中,在做好残疾人驾考工作方面,公安局主动作为,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了多项便民措施,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考试政策宣传引导。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关于切实做好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16号)相关要求,就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应符合的身体条件标准,广泛宣传到位,全力做好残疾人驾车权益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残疾人考试组织保障。我市共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12家,其中2家拥有残疾人考试资质,分别是古冶考试场、玉田考试场。2018年以来我市共有445名残疾人领取了残疾人驾驶证,其中2018年164人,2019年148人,2020年133人。三是完善残疾人驾驶人考试场设施。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一直对残疾人予以关爱和照顾,市车管所 、考试中心业务窗口和全市12家考试场都配备无障碍专用通道、轮椅、残疾人专用厕所等便民设施,拥有残疾人考试资质的考试场设有残疾人专用考台、残疾人专用考试车。下步工作中,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考试保障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关于“公交车辆配备折叠坡道”的建议,公交总公司将在新车购置时提出相应需求。为方便不同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给乘客更好的出行体验,2020年公交公司在新置换车辆时投入运营了无障碍公交车,目前运营于2路、4路、游5 、7路、26路、41路、56路、游6路等公交线路共150辆纯电动公交车。配置方面增加了很多人性化服务设施,其中包含车厢内设置的轮椅专区。老年人、残疾人可以在有家人陪同的前提下坐轮椅乘坐公交车。此外,公交总公司在新制定的“文明服务规范”中,专门增加了为残疾人服务的项目:其一:“遇乘坐轮椅乘客,具备条件时,上车后要妥善安置轮椅(轮椅不得额外收取车费),问清下车地点,到站时要提前提示,注意上下车安全。”其二“遇肢体残疾乘客,有条件时要搀扶,积极宣传,协助找到座位。下车叮嘱安全或委托其他乘客协助照顾。遇到无家人陪伴的智障乘客,要耐心询问去向,细心叮嘱乘车安全”公交总公司希望通过提升乘车环境、提供人性化服务等多方面的努力,提升百姓乘坐公交出行的便捷度,也期望能够服务到更多的人群。 关于“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和完善”的建议,在城市建设中,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和设施逐步加强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城区新建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要求达到100%,原有道路、公建、小区改建率要达到70%,主干道交通路口设置无障碍音响信号,市图书馆已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大型的公共场所基本上配备了电梯、卫生间、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提案中提及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确实存在管理的缺失与不完善。今后我们将配合相关单位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定期督导、检查,让更多的残疾人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让在唐山生活的残疾人感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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