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现有残疾人51.7万人,占总人口的7.23%。其中视力残疾5.4万人,占10.47%;听力残疾12.5万人,占24.26%;言语残疾7000人,占1.49%;肢体残疾16.7万人,占32.24%;智力残疾4.1万人,占7.78%;精神残疾3.5万人,占6.82%;多重残疾8.8万人,占16.94%。按居住地划分城镇残疾人10.7万人,农村残疾人41万人。
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1989年10月,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从1990年起在国家计划中单列,事业编制职数25个,规格副县级。1997年12月由民政局代管改为独立设置,规格副县级,内设机构职能部门5个。1998年9月升格为正县级。2002年经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联络部、康复部、宣教就业部,事业编制职数21人。各县(市)区残联也随着市残联机构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得到加强,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各级残联组织的建立,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市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组织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唐山残联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以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基本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唐山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唐山市残联被中残联授予全国“康复工作先进集体”、“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被唐山市委市政府授予“唐山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四次,在唐山残疾人事业上,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篇章。 |